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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发稿时间:2024-04-25 08:47   来源: 绵阳日报
  摘要:“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并非从此鸡犬之声不闻、老死不相往来,也不是转身潇洒离去、相忘于江湖,也许你们从今以后难以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却可以一直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


  原标题:为爱撑起法治蓝天

  绵阳中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绵阳新闻网讯   “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并非从此鸡犬之声不闻、老死不相往来,也不是转身潇洒离去、相忘于江湖,也许你们从今以后难以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却可以一直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中,承办法官当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

  张先生和王女士相识于校园,并在毕业后步入婚姻殿堂,婚后育有一儿一女。随着时间推移,两人渐渐因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矛盾渐行渐远,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一审法院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张先生不服,向绵阳中院上诉。

  “你那个脾气我真的是受不了,没得商量,必须离婚!”“我脾气差?那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娃儿……”二审庭审过程中,双方相互指责,情绪激动,甚至以极端言语威胁对方。由此可见,两个孩子长期生活在这样动辄争吵的环境下,身体和心灵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在综合考虑双方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在庭审中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调和双方矛盾。同时,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庭上向张先生与王女士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提示张先生与王女士以恰当方式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庭后,双方都冷静下来,均表示无论是否离婚,都会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每个人成长和情感依托的港湾。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绵阳法院及时响应,迅速行动,短短几天后便向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下一步,绵阳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监护人提升职责意识,以法护“未”,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邓勇)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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