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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里法庭:调解有“羌调”解纷更高效
发稿时间:2024-04-09 08:41   来源: 绵阳日报
  摘要:前不久,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召开,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评“枫桥经验”创新示范单位,禹里法庭获评“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禹里人民法庭庭长罗春梅就“枫桥经验”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最羌红”女子审判团队调解邻里纠纷

  绵阳新闻网讯 前不久,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召开,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评“枫桥经验”创新示范单位,禹里法庭获评“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禹里人民法庭庭长罗春梅就“枫桥经验”在全市作经验交流。

  禹里法庭,始建于1956年。68年来,禹里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擘画出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枫”景。

  原告李某某,被告任某某、钟某某因为林木归属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抓扯、打架,导致原告李某某受伤。原告、被告双方为同村村民,纠纷发生后在村里相互议论、诋毁,导致事件一度发酵,在当地影响较为恶劣。禹里法庭受理后,立即到当地走访,主动联系双方代理人进行沟通,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邀请了特邀调解员,对原告、被告双方释法明理。经多次协调、商讨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任某某、钟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双方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新纠纷。

  以上案例只是北川法院禹里法庭多年工作的一个缩影。禹里法庭始终坚持践行“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回流。

  禹里法庭地处北川“关内”,现辖“两镇八乡”,辖区内以羌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为了精准聚焦民族地区司法需求,禹里法庭建立了“最羌红”女子审判团队。该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均由少数民族女干警担任,女干警充分发挥熟悉乡土人情的优势,借力女性柔和调解力量,以心贴心,促进纠纷柔性化解。在此基础上,禹里法庭组建了特色调解队伍,吸纳乡镇政法委员、网格员等入驻法庭,聘请1名专职调解员驻庭调解、15名兼职调解员就地调解,确保每一起纠纷都有人管、有人调。禹里法庭同步建立“羌族调解+巡回审判”特色调解模式,立足当地风俗,设立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珙桐花调解室”“石榴籽调解室”,营造温馨和谐的调解氛围,运用羌族“议话坪”“母舅权”等传统解纷模式,让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得到解决,并将巡回审判与羌民族传统纠纷化解方式有机结合,2023年以来,禹里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3次,覆盖群众3000人次。

  据统计,在禹里法庭辖区里,婚姻家事类纠纷、相邻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案件比例较大,禹里法庭专题调研羌民族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形成的民风民俗后,准确把握羌民族矛盾纠纷化解的独特习俗,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羌风民俗解纷模式。

  近年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立起“1319”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体系(即县人民法院设立联调中心、3个人民法庭设立联调站、19个乡镇设立联调点),实现矛盾纠纷县域全覆盖,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闭环化解,做深做细诉源治理工作,以法治力量绘就羌山最美“枫”景,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多元解纷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记者 邓勇 文/图)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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