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生态环境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3年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三批)第二项整改任务)
2023年四川省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第三批)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川长江办〔2022〕18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0816-2173175;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废化学品科 李建华)
附件
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