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成绩公示等程序,拟录用罗淏鑫同志到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结算清理小组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反映。
联系咨询:姜先生,联系电话:13778127872,邮箱:hysy@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