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经常为找停车位不停转圈圈
是否还在为私自圈地收费停车头疼
……
好消息来啦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2月20日起
绵阳将正式实施
《关于规范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以下简称《通知》)
未来
临时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
将有更加明确详细的指导手册
看点一
住宅小区是否设临时停车场由业主共同决定
“《通知》进一步保护了小区业主权益。在停车需求高,住宅小区外又有场地的地方,须首先经小区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而不能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随意‘圈地’设停车场收费。”市住建委市政设施管理科相关人士介绍,之前规定小区设临时停车场,面向社会收费的,要提供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资料。
“但是,个别小区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由物业或由第三方承包经营,业主对相关情况不了解,发生投诉。”该人士表示,新的《通知》按照《民法典》规定,对共有部分改变用途或利用共用部分从事经营的,依法由业主共同决定。
看点二
多部门指导会商临时停车场设置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占用城市公共场地和住宅小区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进行了明确。
“之前个别小区设临停车场,占用了部分城市公共场地,却未按规定申请审核。现在将得到完善。”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说。
《通知》提到,利用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业主共有的开放式场地,以及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场地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将按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提交报告,向所属区(园区)停车管理牵头部门提交停车场设置的书面报告;
◆其次是查勘与会商,牵头部门对符合规划的,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车位数及类型、标志标线,应急设施等进行现场查勘指导并论证会商,符合条件的,报市住建委备案。
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之前设置临时停车场,一般由城管部门征求交警部门意见后审核实施,个别地方设置时未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街道等单位意见,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私自扩大占用面积等问题,现在改为了多部门联合现场查勘指导,将更加科学合理。
看点三
停车场本身要满足多项“硬指标”
临时停车场本身要符合哪些要求?
《通知》提到——
◆应当保障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市容环境达标;
◆不得占用人行道及规划绿地;
◆不得借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出入口;
◆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
◆不得妨碍消防和市政设施使用;
◆投入使用前应平整场地,施划泊位标线;
◆设置无障碍车位和充电设施,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
◆配备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道闸,将数据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平台;
完成设置后,经各区相关部门联合查勘指导后方可投用。
看点四
鼓励闲置地块再利用明确管理主体
既要科学设置,更要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设置、谁管理、谁维护”原则,临时停车场经营管理人既是运营管理主体,也是安全责任主体,做好停车秩序、保洁、消防安全等管理。日常运行由各地城管部门监管。
市住建委市政设施管理科相关人士介绍,在停用拆除方面,各区牵头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评估,针对公众意见大、周边停车设施泊位充裕、严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行、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形的依法依规停用。临时停车场因自身原因停止经营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告。
《通知》还提到,鼓励利用城市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优化城市停车布局结构。“城区闲置地块,边角地带,这些都是我们设置临时停车场考虑的重点,通过持续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来缓解停车难。”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说。
(张吉良 涪江观察记者 兰建春 唐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