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程序,拟录用於晓笛同志到日电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日电公司运营支持部反映。
联系咨询:古老师、0760-23138816、lijuan.gu@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