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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事关绵阳房地产发展,“十八条”意见极简版来了
发稿时间:2023-09-06 10:03   来源: 涪江观察
  摘要: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获悉,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于9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获悉,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于9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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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条措施”共分四个部分,分别为优化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住房消费。

  其中,在消费者关注重点方面:

  一是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接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进一步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中的购房补贴,会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续实施。“延续6月30日到期的新政,在时间上直接从7月1日开始,实现与上一轮补贴的无缝对接。”市住建委相关人士介绍。

  同时,支持多孩家庭购房,除给予购房补贴外,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

  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自2022年5月以来,绵阳公积金政策有过3次利好调整,部分为常态化政策,如提高单、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等;部分为阶段性政策,如新购房屋可提可贷等,且执行截止时间已延长过2次,最新执行截止时间为本年12月31日。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又将绵阳市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中“调整房屋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提高流动性调节系数”三项政策执行期限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是鼓励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另行给予团购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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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发企业关注的重点方面:

  一是支持零星用地整合。征求意见稿明确3亩以内零星用地可实施整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款50%后,企业可申请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保障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优化新供应土地容积率指标、商住比例。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在出让前,满足一定要求前提下可申请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的容积率指标及商住比例;对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按程序可适当降低商业用房开发量。

  三是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新供应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所需配建的服务于社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可不计入容积率。

  四是支持规划核实分期。建设体量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可适当办理规划核实分期验收。

  五是支持建设高品质小区。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通道等公共活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除城市主要滨水、临山、重要城市道路、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公园一侧用地之外的因优化城市空间需要,经论证,在满足航空限高的情况下建筑高度可局部适当调整。

  六是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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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向住建部门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16-2241695。

  (绵报融媒记者 兰建春/文 视觉绵阳资料图)

  编辑: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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