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涪城区2023年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方案》对涪城区已备案的普惠性机构、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等给予系列补助。其中,根据实际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数(每班收托人数不超过国家规定人数)计算,按每人每月400元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此次出台的《方案》针对涪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现实基础,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中补助项目包括日常运营补助、等级评审奖补、能力提升补助。
为鼓励创优,按照《方案》,将依据《绵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举办条件、托育服务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7部分内容进行等级评审评估,评分达到450分(含)以上被评为一级的托育机构奖补5万元。同时,结合核定托位规模再给予奖补。
具体标准为:
托位数小于40个的,奖补1万元;
托位数大于40个(含)且小于80个的,奖补2万元;
托位数大于80个(含)且小于等于120个的,奖补3万元;
托位数大于120个(含)的,奖补5万元。
“希望通过政府财政补贴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支持托育机构和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指导托育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完善设施设备、安全规范运营,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涪城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郭江华说。
据了解,该政策自9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年度,四川省、绵阳市今后出台相关资金补助政策有调整变动的,从其规定。
(黄美玲 绵报融媒记者 尹秦/文 陈冬冬/图)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