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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2000元!我市5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被通报
发稿时间:2023-04-21 10:13   来源: 涪江观察
  摘要:4月20日,记者从绵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绵阳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全力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现将森林防火期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通报如下:

  4月20日,记者从绵阳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绵阳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全力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现将森林防火期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通报如下:

  1、2023年2月26日16时许,三台县石安镇某村村民李某吸烟乱丢烟头引发火情,石安镇政府依法给予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3年2月7日15时30分,江油市大康镇某村村民吴某焚烧杂草作肥料引发荒田起火,大康镇政府依法给予吴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2023年1月31日13时许,安州区高川乡某村村民卜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荒地火情,高川乡政府依法给予卜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2023年1月28日14时25分,平武县坝子乡某村村民赵某违规在森林防火区内自家山地中焚烧杂草引发火情,公安机关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处罚。

  5、2023年1月27日15时许,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某村村民王某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给予王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绵报融媒记者 谢艳)

   编辑: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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