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购买的学区房、终身会员健身卡被限制使用、买到假冒空调……遇到这些情况,您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看看这些消费典型案例,若遭遇相似情况可这样维权。
关键词:虚假宣传
2019年至2020年期间,张某某等人和绵阳市某制造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其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某项目的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该公司通过展板广告、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发送微信等方式宣传其房屋属于学区房。在相关部门对公司虚假宣传学区房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2022年,张某某等130余名买受人起诉到了法院。
绵阳中院审理认为:该制造公司作为案涉房屋出卖方,其虚假宣传学区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作为消费者的买受人明显存在误导,应当向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制造公司向每户买受人赔偿损失10000元。
典型意义
为落实房地产调控,均衡教育资源,政府部门多次强调严禁炒作学区房。但近年来,在房地产销售领域,仍有一些房地产企业以及部分房屋中介为促进交易、抬高价格,打着“学区房”的旗号虚假宣传,引人误解。购房者在选购房屋的过程中需保持清醒,不要盲目听信宣传。
关键词:预付消费
陈某在江油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终身会员卡。2022年,该健身俱乐部发布通知,根据通知内容,陈某之前办理的终身会员只能享受5年锻炼时间。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陈某起诉到了法院。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系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一种约定,经营者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供约定的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退还未使用部分的预付款。法院结合侵权纠纷司法实践,将“终身卡”的服务年限认定为20年,判决健身俱乐部按照未使用年限的比例,向陈某退还未使用的会费。
典型意义
当下社会,预付式消费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消费形式。在超长期限的预付款消费合同中,消费者应综合评估经营者的经营能力、自身的需求等各方因素,作出消费期限、消费方式等方面的合理选择,避免经营者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因素导致营业场所关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从而给消费者造成不必要损失。
关键词:假冒商品
2022年7月,小唐在某公司购买了一批格力空调,并由该公司负责安装。后在安装过程中,小唐发现该公司提供的格力空调非格力公司生产,遂向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后经鉴定,商品非正品格力空调。因一直与公司未能就退货退款事宜协商一致,小唐遂起诉至三台县人民法院。
因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最终达成一致:由被告公司为小唐更换空调,并一次性赔偿其损失4万元。
典型意义
消费者若遇到侵权纠纷,不要怕麻烦,一定要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交易过程中,注意审查生产者、经营者信息和相应资格,同时注意保留收/送货凭单、定/销货单、支付货款凭证、转账明细、购物小票等证据,网络消费时注意保留交易快照、聊天记录、快递单、验货视频等,发生纠纷后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求助。
关键词:快递保价
今年3月,洪某支付1121元快递费,通过某物流平台快递了一台高端品牌冰箱并保价2.7万余元。不料冰箱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洪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物流公司全额赔偿。可物流公司以保价指的是最高赔偿限额,只愿意根据快递的损毁情况赔偿5000元。
安州法院审理认为,物流公司和消费者对“保价”的理解存在分歧。但因《快件服务协议》系物流企业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故有义务在接受托寄前向消费者主动阐明保价赔偿规则。本案中,物流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曾做出了提示义务,据此,法院判决物流公司向洪先生支付冰箱赔偿款及补发快递费共计2.8万余元。
典型意义
保价条款作为一个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应尽到相应的提示说明义务,否则,即使消费者在快递服务运单上签字,也不等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发生寄递物品损害时,也不能适用保价限制赔偿条款。消费者选择保价时,应当核实好合同条款,并按照货物实际价值选择足额保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