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网讯 日前,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上调。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2023年7月起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从2022年的700元/月提升为766元/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从2022年的500元/月提升为566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2022年的910元/月提升为996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2022年的650元/月提升为736元/月。(绵报融媒记者 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