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
我市启动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
执法人员发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手册
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绵阳市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正式启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安全用药·健康为民”。活动期间,全市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合理用药、分辨用药误区、识别并纠正药品谣言,掌握相关安全用药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上安排部署了绵阳市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工作。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网络电视系列宣传、参与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进社区进乡村、参与“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推选等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科普组织积极参与,推动药品安全共治共享。启动仪式上还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培训,对2023年全市药品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药店发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手册,向市民宣讲安全用药知识。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日常生活中,很多家庭为了方便,往往会囤积很多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市民家中囤积了不少药品。药品都有有效期,对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家中囤药过多、保管不当容易导致药品超过有效期未被发觉而误服,或导致出现药品被污染、变质等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变质的药品为假药,超过有效期、被污染的药品为劣药,服用后非但起不到疗效,反而可能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市民要养成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的习惯,仔细观察不同药品的用途和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一定要及时清理出来,以免误服,更要注意切勿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污染环境。(孙铭浠 绵报融媒记者 任明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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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的药品广告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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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的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最新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也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禁止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慎用与禁用的区别
“慎用”是指谨慎应用,并非绝对不能用,这种药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通常是在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为这些人由于生理上的特点或病理上的原因,机体代谢能力低下,或某些重要脏器功能低下,在使用某种药物时,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用药应格外小心谨慎,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停止并向医师咨询。
“禁用”即禁止使用,因为用后会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中毒,如阿司匹林,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应禁用,又如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对那些正从事机械操纵、驾车船或高空作业者应禁用。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