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促调解,司法为民显温情。近日,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让“强制腾退”变成了“协商买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刘亚东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
案件回顾
“鸠占鹊巢”近十年房主申请强制腾退
杨某原是绵阳市某厂职工,因该厂改制被成都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兼并,杨某租住厂内的公房一并被实业公司接收。2007年5月,该公司通知杨某以优惠价格购买其租住的房屋,但因当时手中比较拮据,杨某无力进行购买。后来,杨某租住的房屋被依法卖给了赵某夫妇。
2012年6月,赵某在取得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后,多次联系到杨某要求其进行搬离,但杨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就这样僵持了长达近10年之后,2021年5月,赵某起诉到了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杨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从案涉房屋中搬出。然而,判决生效后,杨某依旧不肯主动搬离。无奈之下,赵某遂申请人民法院排除妨害,强制杨某腾退房屋。
执行过程
避而不见玩“失踪”理由很多就是不搬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希望通过做思想工作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搬离房屋,但是多次和对方进行了联系,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避而不见,法官多次上门,但次次都吃了“闭门羹”。为此,法官决定在杨某的家门前和小区内张贴腾房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其如不配合主动搬离,法院将强制清退的后果。
摄于强制执行的威严,杨某终于现身了。但在和执行法官的第一次见面中,他就展示出了对判决不服的强烈态度,法官仔细聆听了杨某的意见,当面向其释法析理,讲明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后,杨某向法官诉苦,称自己靠打零工过活,儿子读书需要钱,加上妻子长年生病,家中一直没有积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一家人就只有睡大街。
经过前期的详细调查,法官早已了解到杨某的处境的确比较具体。本着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的想法,执行法官联系了住建委和社区领导,为其申请了“廉租房”。但杨某称自己对老房子有感情,舍不得搬也不愿搬,执行进展再度搁置。
另辟蹊径
调解执行一举两得沟通双方协商买房
虽然法官前后多次和杨某进行了电话沟通,可对方态度坚决,眼看着再这样下去,协商只会走进死胡同。法官灵机一动:既然不肯搬,那就干脆让申请人把房子卖给被执行人,这样既保护了申请人的财产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可谓“一举两得”。
为此,法官询问了申请人赵某的意见,赵某很快同意了法官的提议。另一边,杨某也终于松了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一次性支付25万元买下赵某的房屋,申请人配合杨某将房屋办理过户到杨某名下。
近日,伴随杨某从亲朋好友处东拼西凑借来25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涉案房屋的产权也正式归于自己名下,这起持续了十年的矛盾得以妥善化解。为了表示感谢,申请人赵某特意向执行法官送去了绣着“高效执行排忧解难公平正义倾心为民”16个大字的锦旗。
今后,高新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焦群众利益保护,拓宽沟通渠道,不断满足社会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
编辑:李志 校对:郭成 审核:刘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