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有些人因欠钱不还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前不久,涪城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位被执行人,不仅态度嚣张,还和法官玩起了文字游戏,冒出了“你说我一分钱都没还,那我就先还你一角嘛!”这样的“金句”……
某投资公司欠某测绘公司服务费,被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投资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测绘公司测绘服务费6.5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为投资公司未如约履行,测绘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投资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后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被执行人的三名股东老刘、小琴、小刘作为被执行人对该案件承担责任。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未按照承诺分期付款,而是寻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根据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小刘名下被查封的车辆仍在正常使用中。
为此,法院多次电话通知小刘,要求其将车辆开至法院,小刘均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传唤被执行人中的老刘、小琴到法院接受询问。
在接待室,执行法官询问如何还款,被执行人老刘却道:“目前没有钱,之后什么时候还钱还不确定!”
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态度一直很强硬,甚至在执行法官说“据我们了解,截至目前,你一分钱都没有还”时,被执行人却说:“我可以先还一角钱,这样就不算一分钱都没有履行了嘛!”
面对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态度和行为,法院当即决定对其做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送拘途中,老刘和小琴仍在不停狡辩。眼看着警车快要到达拘留所门口,两人才道:“法官,我们马上想办法凑钱!”
当天,两人就将案涉全部款项11余万元凑齐。
法官说法
执行程序结案以后,被执行人仍不按照执行结果执行,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很多被执行人不重视财产申报,有的认为自己没有财产就不用申报,有的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有的甚至虚报、漏报、拒绝报,这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周兰兰 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 漫画图来源于绵阳涪城法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