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野生蟾蜍
绵阳新闻网讯 野生蟾蜍俗称癞蛤蟆,是捕食害虫的能手,也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近日,盐亭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蟾蜍案件,7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今年7月1日,盐亭县公安局西陵派出所在走访调查时,发现有人头戴照明灯,拿着塑料桶在田间形迹可疑。民警上前查看,发现桶内密密麻麻堆满了蟾蜍。民警当即叫停其非法猎捕行为,对作案工具及蟾蜍予以扣押,现场查获蟾蜍共计59只,作案工具3套。另还查获大量未出售的蟾酥(蟾蜍的分泌物,一种中药材)。随后,民警将3名猎捕蟾蜍人员带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系江苏启东人,同四川盐亭县人谢某某是朋友关系。今年4月,两人一起回到盐亭县,在玉龙镇及周边多个乡镇捕捉野生蟾蜍,准备提取蟾酥售卖给医药企业牟利。同时,两人还发展朱某某、王某、谢某某、李某、苏某某5名当地村民做下线,2022年4月至7月1日期间,他们在盐亭玉龙、高渠等多个乡镇抓捕蟾蜍、提取蟾酥,并对其抓捕的蟾蜍、提取的蟾酥以100元每只的价格进行收购。
据7人交代的数据统计,数月内,7人共计捕捉了8000余只野生蟾蜍,获利近百万。目前,该案嫌疑人姚某某、谢某某已被执行逮捕,朱某某、王某、谢某某、李某、苏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唐超 绵报融媒记者 刘晏男 文/图)
编辑:李志 校对:谭鹏 审核:刘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