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随意停在路边,遮挡他人视线引发事故,谁担责?不少车主认为自己车辆并未移动,肯定与自己无关。5月24日,三台公安交警对外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最后交警判定轿车司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月24日14时02分,龚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老西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由东向西行走的行人龙某某发生碰撞,造成龙某某受伤。事故发生时,周某驾驶的川B6***J号红色小车将车正斜停在道路上。
民警调取路口监控,监控显示:事发时,周某驾驶的小车正违停在该路段处与人进行交谈,且车身占用一大半道路,恰好挡住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龚某某和行人龙某某视线,龚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违停车辆后欲驶向路边,碰巧遇见正在此处横过道路的行人龙某某,由于视线被挡,未能及时观察、避让行人,使得车辆与行人在越过车辆的瞬间发生碰撞,行人直接被撞倒在地。随后,经事故处理民警调查认定,川B6***J小车临时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影响当事人双方的视线,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针对此次事故,交警部门经核实认定,川B6***J小车驾驶人周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原因;龚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三轮电动车及龙某某未确认安全后横过道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两人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没想到还要负责任,以后再也不敢随意停车了!”了解事故情况后,周某一脸悔意。
车停着不动发生事故肯定是对方全责,这是许多驾驶人固有的观念,实则不然。依照法律规定,因违章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的,违停一方虽然静止未动,但依旧要承担相应责任,在接受违停处罚的同时,还要根据承担的责任大小追究民事责任。为此,三台交警提示,切莫为了自己图一时的方便,而做出这种不文明的举动,请将车辆停放在有停车标志并在地面施划有停车位的地点。
(景怡 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