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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新探 秦朝有涪县 绵阳学者推测涪县在公元前285年已建置
发稿时间:2022-11-27 08:59   来源: 绵阳日报
  摘要:涪县,是绵阳历史上首次建置使用的名称。在与绵阳历史有关的文本资料中,普遍认为绵阳在历史上首次建置时间是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但学术界早有“秦有涪县”的观点。随着湖南“里耶秦简”考古成果及相关研究著作的面世,让“秦有涪县”有了实证。

  《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二卷)中为“秦置涪县”的观点找到了依据

  涪县,是绵阳历史上首次建置使用的名称。在与绵阳历史有关的文本资料中,普遍认为绵阳在历史上首次建置时间是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但学术界早有“秦有涪县”的观点。随着湖南“里耶秦简”考古成果及相关研究著作的面世,让“秦有涪县”有了实证。

  史志没明确涪县建置时间

  在西汉时期,涪县隶属于广汉郡。

  历代志书中均明确记载,涪县所属的广汉郡,是汉高祖年间设置,有的写明了具体年限,有的则很模糊。《汉书·地理志》记载,广汉郡是“高帝置”。《汉书》成书于东汉,距西汉最近,为何会模糊广汉郡建置时间,则不得而知。

  成书于东晋穆帝永和年间的《华阳国志·蜀志》记载:“高祖六年,始分置广汉郡”,明确了广汉郡的建置年限。北魏《水经注·江水》记载“六年,乃分巴、蜀置广汉郡于乘乡”,也明确了广汉郡的建置时间。这两部志书中关于广汉郡于汉高祖六年建置的出处,依然没有说明。

  在这些史志中,都没有明确涪县的建置时间,在绵阳的古代地方志书中,对涪县的建置时间也写得很笼统。清乾隆《直隶绵州志》中写的是“汉置涪县”,清同治《直隶绵州志》记载“汉高祖六年,始分置广汉郡,领县十三,内涪县即今绵州地”。民国《绵阳县志》中引用《一统志》参考《四川通志》记载,“绵州禹贡梁州之域,汉置涪县,属广汉郡”。

  既然史书和地方志书中,均没有明确涪县建置的具体时间,那“汉置涪县”或“汉高祖六年置涪县”的说法又是怎么来的?或许,很可能是因为《华阳国志》《水经注》中写明广汉郡是汉高祖六年建置,后人就想当然地认为,广汉郡所辖的涪县自然是当年建置,最终形成了目前普遍通行的说法。

  秦有涪县的学术支撑

  对涪县的建置时间,早有学者提出不同观点,认为涪县很可能在秦朝就已建置。

  周振鹤等主编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提出了涪县在“高帝五年属蜀郡,六年改隶广汉”的观点。同时,他以“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简447”为依据,提出秦朝蜀郡的属县中很可能就有涪县。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简447中有“……临邛、新都、武阳、梓潼、涪......秩各八百石”的记载,反映的是西汉吕后二年(公元前186年)的县级政区。西汉初立后“承秦制”,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记载内容时间与秦的时间差距不大,因此《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提出了“秦就可能有涪县”的观点。

  任乃强、任建新著《四川州县建置沿革图说》中,也提出“秦有涪县”的观点。西汉广汉郡的属县分别是“梓潼、什邡、涪、雒、绵竹、广汉、葭萌、郪、新都……”任乃强任建新认为,梓潼是郡治所在,排在首位是应该的。葭萌、郪、新都已证实是秦县,“涪、绵竹、雒与新都同属于川西大平原内的肥沃地区,又是秦蜀通道所必经,秦已置县是可以理解的”。

  上述观点,是专家根据“汉承秦制”和秦“郡县制”做出的学术推论,遗憾的是没有考古学的实证,虽然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却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认可,但至少为“秦有涪县”的说法,找到了学术支撑。

  秦有涪县的考古实证

  随着湖南“里耶秦简”考古成果的问世,为“秦置涪县”的观点找到了依据。

  《里耶秦简》(二)于2017年12月出版,陈伟主编的《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二卷)在一年后出版,这部专著引录里耶秦简9-1846“涪少内涪不名(计)口”,指出文中第一个“涪”字是县名,并明确涪县就是《汉书·地理志》中广汉郡的属县。

  认定“涪少内涪不名(计)口”中第一个“涪”是涪县的直接依据,是其后的“少内”二字。

  少内,是朝廷、县府掌管钱财的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有“县少内”的记载。于洪涛著《里耶秦简经济文书分类整理与研究》中认为,少内是县府的金钱管理机构。由此可见,“涪少内涪不名(计)口”中“少内”前的“涪”,必定是地方县级政权地名,也与秦朝郡县制相符。因此,文中第一个“涪”是涪县的说法可信。

  目前公布的“里耶秦简牍”考古发掘成果中,简牍文书涉及的时间从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到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由此可见,至少在公元前208年前,涪县就已经存在,但具体建置时间依然不明。

  秦置涪县的历史背景

  那么,涪县究竟是什么时候建置的?有绵阳学者从《史记》《华阳国志》等史志的记载中,去寻找相关线索,并提出了涪县在公元前285年建置的观点。

  周慎靓王五年(公元前316年),即秦惠王更元九年十月,司马错灭蜀,“贬蜀王更号为侯”。周赧王元年(公元前314年),即秦惠王十一年,封公子通国为蜀侯,派遣陈庄担任相国。周赧王六年,陈壮造反,杀了蜀侯通国。司马错入蜀评判,诛杀陈壮。周赧王六年(公元前308年),秦武王封公子恽为蜀侯。

  周赧王十四年(公元前301年),公子恽遭后母陷害,被秦昭襄王赐死。十五年,封绾为蜀侯。三十年(公元前285年),秦王怀疑蜀侯绾谋反,将其诛杀。自此后,秦国在蜀只置蜀郡,遣张若为蜀守,将蜀郡正式划入秦国的郡县制体系。

  早在秦孝公(前361年~前338年)时期的商鞅变法,就推出郡县制,秦始皇即位后全面推行这一行政制度。按“里耶秦简”的记载,加上《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和《四川州县建置沿革图说》中的学术支撑,涪县完全可能在公元前285年的秦“置蜀郡”建置。当然,这也仅仅是推测,随着考古成果的进一步推进,“秦置涪县”的观点最终将得到进一步实证。

  (绵报融媒记者 张登军 文/图)

  编辑:谭鹏 校对:李志 审核:刘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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