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奢侈品在中国消费品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引发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近日,游仙法院就成功化解了一起二手奢侈品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王女士成功退回货款并拿到2000元补偿金。
前不久,市民王女士在逛一网络平台时,偶然发现了一款心仪的二手名牌女包,卖家将该包描述为“几乎全新”。在进行简单沟通后,王女士便支付了货款1.1万余元,卖家遂将该包邮寄给了王女士。
拿到包裹后,王女士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可该包的新旧程度与自己的期待相差甚远。王女士立即与卖家沟通,对方却以“尽到了告知义务”“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为由进行推脱。无奈之下,王女士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卖家诉至游仙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三倍商品价款。
承办法官通过审理发现,本案所涉争议焦点为网购商家对案涉女包成色是否进行了全面披露,商品宣传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因奢侈品鉴定过程较为复杂,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双方存在的分歧进一步梳理,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不懈努力下,被告最终同意退款,并补偿原告2000元。
为避免双方后期履行出现“麻烦”,法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履行,原告王女士当庭将案涉女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被告,被告也表示将按照调解内容积极履行退款义务,该案得以圆满化解。(秦海怡张黎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