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绵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全省首罚 两车非法改装被查
发稿时间:2026-08-26 08:23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机动车噪音污染、非法改装整治工作提供了全新执法依据。8月25日,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新规施行后,绵阳交警迅速落地新法执法应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辆“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扰民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查处两起机动车私自改装违法行为。这也是全省首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查处的车辆改装案件。

  夜间道路车流减少,易出现部分改装车辆违规行驶、轰鸣扰民等问题,是交警部门重点管控时段。8月19日夜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五大队在绵州大道设置检查点位,开展路面专项清查。

  21∶40,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过程中排气声响异常,与原厂车辆噪音标准差距明显。民警当场核查车辆状况,确认该摩托车排气系统存在私自改装痕迹。经驾驶人供述,其于两个月前在成都一家修理厂私自改装,刻意改变摩托车原有排气结构。

  22∶30,民警在筛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车尾违规加装外置闪光灯,进一步检查发现,车辆排气系统同样经过私自改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576条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两起非法改装排气的违法行为分别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对两名驾驶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此次查处,既是新法落地后我市的首批整治案例,也是全省新法整治车辆噪音扰民、非法改装的“首罚”。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五大队民警何坤介绍,车辆私自改装排气、加装外置灯光,不仅会产生高分贝噪音,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噪音污染,还会破坏车辆原有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车辆行驶安全风险,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此前,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改动排气、外观等已登记技术参数等,交管部门会责令车辆恢复原厂原状,对违法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拆除、损坏消声器,私自加装改装排气管的机动车以及轰鸣疾驶造成噪声污染的,可给予警告、200元至2000元罚款,还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下一步,绵阳交警部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夜间“飙车炸街”专项整治,紧盯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区周边重点路段,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改装及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安静、安全的出行与居住环境。(阮妮薇 记者 刘晏男 实习生 侯怡杉)

  编辑:朱捷、谭鹏 审核:俞浩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