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市发改〔2025〕91号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S107安州区河清过境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绵安发改〔2025〕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107安州区河清过境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川交函〔2024〕56号),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S107安州区河清过境段改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S107安州区河清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411-510700-04-01-966448)。
二、项目业主
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三、建设地址
安州区河清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路线起于安州区与绵竹市交界处,经前锋村、白溪村,止点顺接原省道S107,路线全长2.75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载荷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6亿元,资金来源为安州区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六、招投标意见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七、建设工期
12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综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二)认真按照本批复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过程中要及时落实资金,资金未到位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加强桥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桥址方案比选,做好抗震设计。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建设期内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七)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