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健康部门
资料核查:
1、辖区疾病防治规划、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防治规划。
2、政府各部门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及各部门职责。
3、传染病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结果和总结。
4、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总结。
5、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专项经费。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
7、无实验室污染、院内感染和生物安全的证明材料。
8、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相关材料。
9、辖区内婴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率材料。
10、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及命名文件。时间要求:近三年。
(创卫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