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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的决定
(2025年1月1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发稿时间: 2025-01-16 08:48    来源: 绵阳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撤销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设立绵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