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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发稿时间:2025-01-03 08:54   来源: 绵阳日报


  原标题:公积金政策有调整

  支持新购房屋可提可贷,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绵阳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4年12月30日起,我市就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作出调整。

  首先,支持新购房屋可提可贷。凡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再次,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此外,深化省外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深化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缴存人在珠海市、乌鲁木齐市、陇南市、汉中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记者 谢艳)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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