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容貌
◎道路街巷容貌
1、主次干道容貌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主次干道8-15条(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主次干道平坦、完好,路面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况,道路施工作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道缘石整齐,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等保持齐全,交通护栏等清洁;两侧建(构)筑物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定期粉刷、修饰;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
2、街巷容貌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背街小巷4-8条(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街巷里弄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
3、数字化城管系统
对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现场考核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运行状况,资料审核相关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完善,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人员编制等制度健全,运行正常,数字化城管系统实现城区全覆盖。
4、垃圾收集容器配置
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现场随机考核:生活垃圾收集点3-5个(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相关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垃圾箱、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为密闭式,容器清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标志规范。
(创卫漫谈)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