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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市留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公告
发稿时间:2024-03-19 15:49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面向社会选择一家代理机构,承担开展“市留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条件的并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代理机构名录的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本次项目需求论证服务。

  一、代理采购项目内容概括

  1.项目名称:“市留置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需求论证。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评审组计划由3人组成:1名物业管理类专家,1名酒店管理类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主要针对项目服务内容完整性、人员配备科学性、成本测算合规性等需求内容进行论证。

  4.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需求论证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执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免费获取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比选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留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留联系方式)。

  5.报价单(见附件)。

  上述资料均需逐页加盖单位鲜章。

  注: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二)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3月2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B区2楼226办公室。

  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结果公告:比选结果于比选工作结束3日内在邀请公告渠道公布。

  五、评审方式

  书面询价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A区2楼226室。

  联系人:郑敏锐

  联系电话:0816-2539687

  附件:报价单

  绵阳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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