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李美燕同志到公司营销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运管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
1.联系电话:0755-84516700
2.邮箱:yunhua.han@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