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虹控股集团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任春同志到行政文秘经理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何老师0816-2417430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