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提示
1.主次干道功能和容貌完好
主次干道、人行道及街巷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路牙完好,路面无暴露性垃圾杂物,市容环境整洁、干净。
2.街巷功能和容貌完好
街巷路面和人行步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一旦出现破损、缺失及时限期修复。街巷名称规范、完整,具有意义。
3.建成运行数字化城管系统良好全覆盖
有市、区全覆盖的市数字化城管系统,管理规范、正常运行、资料完整。
4.垃圾收集容器容貌完好、数量充足
环卫设施(包括废物箱、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筒等)布局合理,配置足量,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设施整洁完好,无破损并定期清洗消毒,无蝇蛆孳生。垃圾收容器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不同颜色。
5.主要街道无乱张贴
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定期粉刷、修饰,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
6.无乱设摊点乱占道堆放杂物情况
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无乱设的摊点、无店外设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现象。
7.无乱扔乱吐乱倒及其它“十乱”现象
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的墙壁、电杆、变电箱、邮箱、报箱、电话亭、报刊亭、果壳箱等公用设施无乱贴乱写乱画。行人注意保持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地面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瓜皮果壳等杂物、无痰迹。市民无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泼乱倒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和现象。
8.户外广告、照明及其它公共设施
沿街两侧户外广告、标志牌、单位门牌美观,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按批准的地点设置。各类广告牌定期出新,无破损、无油漆驳落。未经批准,各类线杆、灯杆禁设广告、禁设过街横幅,各类建筑物禁设布类条、横幅广告。公益性、政治性宣传标语、宣传画等设置美观。城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好,沿街两侧积极推行亮化工程。城市亮化工程做到灯区特色明显,灯光品种齐全。 (创卫漫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