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王俊虹、朱宇、周珊合同志到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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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电话:13201232892,邮箱:yang11.zhang@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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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