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文
7月1日,《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提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责任区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交付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同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是一件“关键小事”,也是一件“民生大事”。目前,我市主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800余吨。如此巨量的生活垃圾,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为推进生活垃圾从“随手扔”到“随手分”,从2015年开始,我市走过了一段艰难的探索之路。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涉及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特别是处于前端的投放是一个难点。《办法》提出的“拒收”,目的就是从源头上压紧压实分类投放责任人的责任。其中,“责任人”就包括:“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以城市居住区为例,如果每个居民都能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投放义务,这种好习惯再扩散到街头,以点带面,就有望带动整个社会面人群分类投放习惯的养成。
由此可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从城市居住区入手不失为一条有效治理路径。但这对小区责任人——物业单位来说,是一个不小挑战。面临“被拒收”的压力,仅仅是呼吁、倡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恐怕不够。要知道,仅就如何分辨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就让许多人头疼。如果都不知道怎么分类,又谈何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一些城市的做法可资借鉴。比如,浙江平湖市以活动为载体,小区通过“微自治”项目,讲解垃圾分类知识,让正确的分类投放方式深入人心;再如,南京栖霞区探索“居民自治”模式,聘请楼栋长、网格员、物业组成居民自治队伍,常态化引导居民养成分类习惯;又如,北京有的小区在机制上探索建立“绿色账户”,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可获积分,借此可兑换物品或购物优惠券,激励居民参与。
总之,改变生活方式是一个渐进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道阻且长,亟需全社会的献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