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绵经信企业〔2023〕578号)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经相关科室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市经信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对拟支持的19家企业(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虹大道北段142号)
附件:2023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建议方案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