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绵阳市2023年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绵金发〔2023〕18号)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推荐,经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分行联合会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以及市经信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对2023年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的17户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虹大道北段?142 号)
邮编:621000
举报电话:
0816-2928907(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225783(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附件:2023年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议方案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