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16-239566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资金分配
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
发稿时间:2023-12-15 17:19   来源: 绵阳新闻网

  2023年11月15日,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第二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80号)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8300.15万元。其中,下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968万元,2022年贷款贴息资金1152.15万元。

  我局根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人行四川分行下达《关于2022年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备案审核结果的通知》等要求,拟定了《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2022年贷款贴息资金拟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科技与财务科或局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方式: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与财务科:2204031

  局机关纪委:2276403

  

  附件:1.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

  2.2022年贷款贴息资金拟分配方案

 

  附件1

  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附件2

  四川省污染防治成效巩固财政贴息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万元



相关新闻:
图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