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李小英同志到项目部厨师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检专员反映。
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检专员联系电话:13778127872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虹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