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16-239566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绵阳新闻
十八条措施!绵阳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发稿时间:2023-10-13 08:12   来源: 绵阳日报

  近日,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印发并正式实施。“十八条措施”共分为优化开发供应、优化项目规划、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住房消费四大部分,既有对企业纾困的助力,也有对购房者真金白银的补贴。

  记者梳理“十八条措施”发现,对于消费者关注的、涉及开发企业的有以下这些重点。

  持续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多孩家庭购房

  在实施购房补贴方面,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续实施契税、特殊群体(具有乡村户籍人员,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购房补贴政策。同时增加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家属的购房补贴,支持多孩家庭购房,除给予购房补贴外,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将我市公积金使用政策中“调整房屋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提高流动性调节系数”三项政策执行期限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鼓励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及民间团体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另行给予团购优惠。

  优化开发供应、项目规划支持建设高品质小区

  支持零星用地整合。明确3亩以内零星用地可实施整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款50%后,企业可申请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保障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优化新供应土地容积率指标和商住比例。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在出让前,满足一定要求前提下可申请适当降低新供应土地的容积率指标及商住比例;对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按程序可适当降低商业用房开发量。

  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2023年7月1日后新供应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所需配建的服务于社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可不计入容积率。

  支持规划核实分期。建设体量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可适当办理规划核实分期验收。

  支持建设高品质小区。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通道等公共活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除城市主要滨水、临山、重要城市道路、历史文化街区、主要公园一侧用地之外的因优化城市空间需要,经论证,在满足航空限高的情况下建筑高度可局部适当调整。

  调整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田华东 绵报融媒记者 兰建春)

  编辑:谭鹏



相关新闻:
图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