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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次 专家担任陪审员环资案审判更精准
发稿时间:2023-10-12 08:11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王某因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不同于以往环资类案件庭审,本次坐在审判席上的两名陪审员都是来自环资方面的专家,而本案也是全市第一件选用环资专家担任陪审员的案件。

  2021年6月,王某将购买的猎夹放置在江油市武都镇北城村田地边,捕获毛冠鹿一只,其后去除皮毛拿回家中腌制储存。2022年10月,王某在北城村山林中自制猎套,捕获野猪两只,其后去除皮毛拿回家中腌制储存。经认定,被告人王某使用的猎夹系禁用工具;毛冠鹿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就其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在充分掌握案情、了解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陪审员侧重从专业角度还原案件事实、认定关键证据等,庭审全程井然有序。

  江油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狩猎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其违法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影响了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区域性生态平衡,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其对生态环境功能的损害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依法判令被告人王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本案是全市第一件选用环资专家担任陪审员的案件,其中一名陪审员来自江油市农业农村局,一名陪审员来自江油市生态环境局。环资专家的加入使得环资案件的审理更加专业、准确。(绵报融媒记者 邓勇)

  编辑: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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