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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
发稿时间: 2022-09-06 08:47    来源: 绵阳日报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2005年以来,中央文明委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经过多年实践,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标准严格、实用有效的评选制度和评选办法,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检验。

  为客观评价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依据。为突出文明城市创建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的美誉度公信力,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从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创建工作机制等方面确定具体负面清单项目,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从轻到重分别实施罚扣测评分数、通报批评、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取消提名城市参评资格、取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等惩戒办法,划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底线”和“红线”。通过建立这种“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力督促了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确保了文明城市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宗旨是创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在城市创建理念上也体现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创共享。因此,广大市民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支持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市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绵阳从2011年摘得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的那天起,就踏上了“守护金牌”“擦亮金牌”的文明持续进步新征程。今年,我市将从思想引领、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四个方面着手,突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八大攻坚行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走在前、当标杆、作示范,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郭若雪 整理)

  编辑:谭鹏 校对:李志 审核:刘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