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单位。
文明单位创建要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创建文明单位在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实力和整体文明素质的同时,展现一个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取得的成就,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管理水平和单位的整体形象,推进单位行业文化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文明单位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细胞,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积极发挥文明单位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良好形象。我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确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园区)、街道(乡镇)、社区“一把手”靠前指挥,实现了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各行各业的大合唱。另外,我市还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双助力”活动。
文明单位就在你我身边。我市切实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重点在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结对社区、文明宣传教育实践和网络文明风尚传播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为文明代言,把“文明”作为宣传推介本单位的标签和名片,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截至目前,已建成全国文明单位23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160个。
(绵报融媒记者 郭若雪 整理)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