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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对两家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发稿时间: 2022-04-08 08:46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连日来,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民警检查辖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两家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月6日,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富乐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宽凳子”茶楼未按照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对顾客落实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体温测量等防疫措施,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社区民警对茶楼负责人康某某及服务员进行询问,康某某对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调查,康某某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康某某给予行政处罚。

  4月5日晚,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魏城派出所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魏城镇“顺顺”茶坊负责人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茶坊内的客人均未按要求扫码测温并登记,未佩戴口罩。当晚,魏城派出所连夜对该茶楼负责人姜某、罗某某进行了治安处罚。并将该案作为典型在辖区内进行宣传,进一步督导重点场所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李静洁 绵报融媒记者 周钰)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