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服务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元/人次,并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耗材)执行。
据介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5元/人次,且为全市最高限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最高限价15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
抗原检测适用人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伴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5天以内的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包括居家隔离观察、密接和次密接、入境隔离观察、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的人员;有抗原自我检测需求的社区居民。(绵报融媒记者 刘晓东)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