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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盐亭一饭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领罚单
发稿时间: 2022-03-23 10:42    来源:

  绵阳新闻网讯 3月21日,绵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绵阳市盐亭县粟荷中餐店涉嫌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该饭店使用不合格消防水带,水带长度小于标称长度1m以上,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该饭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盐亭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之规定,给予该饭店处以玖仟叁佰元整的罚款,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罚款陆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饭店负责人表示,在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失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今后将认真吸取教训,尽职尽责做好饭店消防安全工作,为顾客提供安全、温馨的就餐环境。(李双、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