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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法院:审理18人涉黑案17人自愿认罪认罚
发稿时间: 2022-02-28 10:01    来源: 绵阳晚报

  绵阳新闻网讯 2月25日下午,盐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王宪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庭审结束。本次庭审前后历时5天。

  该案庭审中,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9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18名被告人及19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各乡镇和县直机关部分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通过视频方式旁听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庭审,针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26起犯罪事实共计8项罪名、26起违法事实及涉案财产处置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全面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关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全面的辩护,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17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记者了解到,因案情重大、复杂,盐亭法院将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卫星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赵利宾)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