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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有无社保费优惠政策?不在参保地如何缴纳明年的居民医保?
发稿时间:2022-12-20 09:37   来源: 绵阳新闻网
  摘要:根据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及人社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到期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因此,您单位可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三项社保费。需要注意的是,您单位在缓缴期间,仍要按月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

  12月19日,市税务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提问:我是一户小微企业,今年因为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请问有没有针对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根据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及人社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到期后,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三项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因此,您单位可以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三项社保费。需要注意的是,您单位在缓缴期间,仍要按月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

  一市民提问:我去年在平武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但现在人在绵阳,如果要缴纳明年的居民医保,是不是要回平武去参保缴费?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如果您今年没有办理过居民医保停保,那您可以直接在手机上使用“绵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i绵阳APP等进行缴费,不需要回平武办理。另外,我们从今年7月1日起开通了社保费线下征缴“全市通办”服务,如果您通过手机缴费不方便,也可以就近到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绵阳市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缴费日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请您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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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报融媒记者 蒋炜 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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