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提问:租赁房屋人员落户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复:2016年以来,为解决在我市城市城镇务工居住生活,但无住房人员的落户问题,明确在涪城区、游仙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租赁房屋,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稳定工作和在我市其他城市城镇租赁房屋,连续居住满半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屋是指:住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成套住房(房屋独立成套,具有单独的门牌号),合租房屋和非住宅性房屋除外。
稳定工作人员是指:包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聘用或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的人员;从事自由职业,办理居住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