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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自建围墙、楼上私增卫生间…遇到这些邻里纠纷该咋办?
发稿时间:2022-01-21 10:20   来源: 央视网
  摘要:邻居在家门口用砖建围墙,堵住了我们回家的必经之路。车也进不去,人也很难走,沟通也无果。协商时,我父亲还被邻居推倒摔在地上,这该怎么办?

  生活中遇到这些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来解答↓↓↓

  邻居自建围墙影响出行

  邻居在家门口用砖建围墙,堵住了我们回家的必经之路。车也进不去,人也很难走,沟通也无果。协商时,我父亲还被邻居推倒摔在地上,这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楼上私自增设卫生间

  楼上的业主为将房子用作公司,装修时在我家主卧位置上方私自增设了一个卫生间。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老旧小区设施出问题

  我所在的小区比较老旧,电梯间的墙皮有多处脱落,建筑外墙的瓷砖还曾经掉落砸坏停在楼下的车,公共区域里,有的窗户也破损了,但迟迟没换新,电梯也多次出现故障。向物业反映问题,他们却再三推脱,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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