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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稿时间: 2021-09-19 08:37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维护医疗秩序,遵守下列规范:

  (一)行医应当遵守各项诊疗服务制度,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就医应当遵守各项诊疗管理制度,尊重和配合医护人员;

  (三)医疗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四)其他维护医疗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维护校园文明,遵守下列规范:

  (一)立德树人,尊师重教,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优良校风,建设安全文明校园;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爱护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教育教学秩序;

  (四)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