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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公墓骨灰盒,还留电话勒索5万元!这个窃贼太缺德
发稿时间:2021-08-24 09:51   来源: 绵阳新闻网
  摘要:说起盗窃,相信大多数人能想到的案发地就是居民家中、商场、公共交通上等,偷的东西无外乎就是金银首饰、现金一类。可在2019年7月,涪城区石塘镇却发生了一起“骇人”的盗窃案件,一座陵园失窃了一个已经安放在墓穴中的“骨灰盒”!

  说起盗窃,相信大多数人能想到的案发地就是居民家中、商场、公共交通上等,偷的东西无外乎就是金银首饰、现金一类。可在2019年7月,涪城区石塘镇却发生了一起“骇人”的盗窃案件,一座陵园失窃了一个已经安放在墓穴中的“骨灰盒”!

  惊!

  陵园骨灰盒失窃 盗贼留下联系电话

  涪城区石塘镇古井村罗汉山有一座陵园,名叫金罗汉生态陵园。资料显示,金罗汉生态陵园是经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经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合法公益性公墓,于2010年12月批准成立。

  时间回到2019年7月案发的那一天。

  尽管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但对于在陵园工作的缑先生来说,事情记忆犹新。缑先生告诉记者,大约在2019年7月11日这一天,清洁人员像往常一样对陵园进行清扫,过程中突然发现一座墓穴被撬开。“墓穴的石板被打开了一半,里面的骨灰盒不见了,另一边用石头压着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想要回东西182……”缑先生说,因为事发期间陵园的监控刚好出现故障,什么人、什么时候作的案,他们没有任何线索。他顺着纸条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得到的答复很简单:需要支付5万元“赎金”。

  抓!

  2万赎金露出马脚 警方当天将其抓获归案

  听到对方提出的条件,缑先生明白过来,原来,对方盗取骨灰盒是为了敲诈勒索。为此,他一方面假装配合愿意支付款项,以此稳住盗贼的心,一方面第一时间报了警。“我们在警方的指示下,按照要求准备好了5万元钱,但因为账号有限额,当时只成功转过去了2万。”缑先生说。

  同日,公安机关将喻某某抓获,并从喻某某处扣押现金1.9万余元以及手机、螺丝刀、黑色挎包、钢钉、口罩等物品。很快,被盗的骨灰盒也找了回来。

  判!

  犯敲诈勒索罪 从重判处有期二年半罚一万

  经查,1982年出生的被告人喻某某,四川省三台县人,曾因犯敲诈勒索罪,2016年5月13日被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9年1月23日刑满释放。这次作案,距他上次刑满释放刚过去半年。

  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盗窃骨灰的方式要挟他人,强行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敲诈勒索的数额为5万元,实际获款2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其余3万元未得逞,对该部分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判决被告人喻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被害单位732元。

  (付雅婷 周兰兰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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