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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正能量 有“法”兜底保障
发稿时间: 2021-06-11 11:16    来源: 绵阳日报
  摘要:6月1日起,《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条例》中,关于保障与促进方面有哪些内容,又有怎样的特点?

  原标题:权益保护、设施保障、奖励优待……

  你的正能量 有“法”兜底保障

  绵阳新闻网讯   6月1日起,《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施行。《条例》中,关于保障与促进方面有哪些内容,又有怎样的特点?

  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无数正能量的模范人物,保障模范人物的合法权益,不能让他们流血又流泪,这也是一种文明的体现,《条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公益行为,提供下列政策保障和支持: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保障,建立补偿救济奖励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另外,文明行为的促进和保障,分为硬件建设和软件机制。硬件方面,《条例》规定了行政区域界位、城镇街巷、居民区、楼、院、自然村等地名标志设施;道路、桥梁、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停车场(位)、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无障碍通道、坡道、第三卫生间、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等无障碍设施;农贸市场、公园、广场、公共卫生间等生活服务设施;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

  其中,根据群众需求特别规定了机场、车站、医院、大型商场、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排队“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

  鼓励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条例》明确提出,指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依法设立,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在文明行为促进措施上,我市重点从表彰奖励、权益保护、设施保障、奖励优待、文明宣传等方面明确文明行为促进措施,突出法规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支持与保障作用。”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郭若雪)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