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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最高贷款额度调至70万元
发稿时间:2022-05-21 08:47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5月20日,记者从市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发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对最高贷款额度、房屋套数认定方式等内容作出调整。

  本次政策调整最受关注的是最高贷款额度的提高。据市公积金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原政策,仍为40万元。”

  在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方面,《通知》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通知》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我市新购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表示:“‘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仅适用于在我市新购期房、现房、再交易房,自建、翻建、大修、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通知》还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绵报融媒记者 赵烨)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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